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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董事长暨执行长李维士(Russ Lewis)周二於华盛顿邮报投书指出,揭露企业恶行责无旁贷.媒体在此事件中,未能在问题爆发及伤害造成之前提出警告亦难辞其咎。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纽约时报董事长暨执行长李维士(Russ Lewis)周二於华盛顿邮报投书指出,安隆公司的破产案中,有罪的人不仅是经理人、会计师、政府监督机构、政客与国会议员而已。媒体在此事件中,未能在问题爆发及伤害造成之前提出警告亦难辞其咎。
李维士呼吁,随著大企业对社会影响力愈来愈广泛,媒体除应一方面提升财经新闻的品质之外,政府亦应修法使股票公开发行企业的运作更加透明化,以便於媒体行监督之责。

文章指出,如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的起草者所企望的,百年以来,美国媒体在揭发政府与民选公职人员的不当行为上成绩斐然。然而,整体来看,媒体在揭露大企业的过失上(特别是在造成伤害之前)却未竟其功。甚至,某些例子中,媒体因只专注於报导肤浅的企业自我吹嘘并侧重个人人格因素,把某些恶棍描述成英雄,反而使得问题更加复杂。

揭露企业恶行责无旁贷

李维士认为,持平而论,媒体在调查政府的行为方面的确容易许多。因为,在美国法律的协助下,记者拥有参与政府会议及调阅文件的管道。相反地,企业大部份都是关起门来运作。

作者呼吁这种情况必须有所改变。因为时至今日一家全球性企业的力量与政府的力量不相上下。大企业对环境、政治系统、财富分配、投资安全,甚至是人们的健康的影响力持续在扩大之中。作者说,如果美国宪法起草者具有远见看到这种发展的话,他们将会赋予媒体监督大企业不当行为的责任,就和监督政府一样。

李维士表示,近来美国企业破产与不当行为对个人与经济造成伤害的程度已经是一项警讯,提醒媒体应该自我期许在揭露企业恶行时,应该与揭发政府恶行时一样卓越。文章期许美国媒体致力发现下一个安隆案或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案,其所持有的热诚应该和挖掘水门案与五角大厦的文件一样。

编采专业培训亟待加强

文章承认,政府与企业的公共责任两者之间应该存有基本性差异。但是,公开发行公司应具备更高的开放性与责任性。媒体在呼吁企业在揭示内部运作与其文件应更加透明化同时,也需要训练更多在调查企业不当行为上具有高度敏锐度的记者与编辑人才。

李维士指出,美国媒体能扮演政府监督者的角色,与宪法规定政府与媒体是两个泾渭分明的机构,组织上与财务上必须完全分开有密切关系。

问题是,媒体与大企业两者之间却拥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新闻媒体本身可能就是某些大型企业旗下组织的一部份,而且其广告收入对大企业的仰赖渐深。再者,媒体经营者本身和企业一样也负有「创造股东价值」的压力,一旦媒体规模愈来愈硕大,愈来愈多角化经营,势必会产生更多利益冲突的潜在问题。即使如此,李维士认为,期望媒体包括报社在内自多角化经营与大型化的方向撤退是不切实际的想法。如果这样做的话,不只将伤害到媒体的财务力量,也同时将剥夺媒体从业人员的资源。

媒体使命与业务勿偏废

李维士勉励,记者与媒体从业者应该体认并接受「媒体事业」内涵日益增加的复杂性。对一家媒体而言,要成功地承担起这种更加吃重的使命,必须持续且谨慎地在新闻与财务之间求取到一个平衡点。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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