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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BC去打官司,让赶人的去BC应诉?安省其实也差不多,婚前的东西属个人,婚后的属俩人。主要是自住房,不管有没有婚前协议都属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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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钱财税务 / 今天又参加了一个关于Estate planning的培训。 +1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common law spouse和married spouse的区别还是很大的。common law partner A 如果没有共同居住的房屋的title, 有title的那一方 B 去世后, A可以被立刻踢出去。A 也没资格继承B的任何财产,只能要求dependant support. 地域安省。
    • 学习了。谢谢分享。一纸婚书还是需要滴
    • 不是自动拥有,可以打官司要回来。可以参看看前阵俩BC房产经纪的分手判决。赶人的一方太不厚道造成损失的话,恐怕会减分。
      • 我说的是安省,BC的不清楚。讲课的是律师。而且在安省如果是2022年以后结婚的话,2022年以前写的遗嘱还是生效的,除非自己去主动改遗嘱,后面的婚姻不能自动废除婚前的遗嘱。 +1
        • 搬BC去打官司,让赶人的去BC应诉?安省其实也差不多,婚前的东西属个人,婚后的属俩人。主要是自住房,不管有没有婚前协议都属俩人。
          • 分居和死亡继承遗产应该不一样吧?如果和married spouse 分居而没离婚的话,一样可以找一个common law一起居住,但是没遗嘱的情况下married spouse有继承权的。
        • BC省:2013年3月18日作出的一项裁决对“同居配偶” 做出了新的定义,
          同居的伴侣只要一起生活了2 年以上,地位就和已婚夫妇一样,拥有同样的权利和责任。

          在安大略省,同居关系中不存在“夫妻共有财产”,我们用法律构建信任,以保护人们的财产权利,所以,如果你处于同居关系,你对另一方所拥有的房产作出了贡献,或者是为翻修房子付了钱,或者你负责维护,那么,在两人离异时,你可以就这一财产索赔。布朗斯通补充说,这与结婚的财产分割原则完全不同,这是基于法律基础上的信任,我们通过信托法来保护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权。
    • Married spouse,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A去世,B是未亡人。婚房在两个人的名下的话,婚房按价值一分为二,A 的那一部分进A 的Estate. B 继承A所有资产的前$35万,其余部分和孩子50:50分配。
      • 谢谢科普。婚房是不是要看产权如何登记的?我的理解是,如果是joint tenancy, 一方走后,另一方自动继承对方的那一份;如果当初产权是按比例等级的,就是你说的那种情况。
        • 你说的很对。
      • 没懂、假设婚房值200万,A,B各有100万份额,A去世后A的100万进Estate, B拿到多少?为什么还要和孩子们分呢?
        • 我写的有点问题,joint tenancy 可以自动继承。
          • 这个不是叫自动继承,joint双方各自都是100%的份额,银行账户joint account同理。
        • A的那份100万是遗产,要按遗嘱或继承顺序分配,B的100万则属于B的,不分。
          • 看楼上的解释,要看当初买房的时候title是怎样的,joint tenancy确实是去世一方的部分自动转到在世的身上,tenant in common才是A的部分按遗嘱或继承法规定的分配
      • 记得要看两人名下房子的当初注册的ownership,如果是joint tenancy, 一方去世,另一方继承全部, 如果是tenants in common, A的份额进A的Estate, 不会自动由B继承。
        • 看来需要把买房时的律师文件拿出来仔细看一下了
          • 其实最贵的是夫妻同时去世,投资房多的话,估计孩子们交不起captain gain.
            • 对的。孩子必须先交清父母应交所有的税才可以继承财产,父母所有投资增值财产按市值售出交税。如果增值400万,要清税先交100多万。够受的。所以有人买人寿保险拿保险金赔付的现金清税。。有的孩子一看父母净资产不高,索性不继承更好。继承遗产非常复杂。。
          • 管他的,先立个遗嘱再说。财产中有法律漏洞的,或归属不明确的,一律以本遗嘱为准。
            • 加拿大是万税之国,即使有遗嘱,也要交probate费用,前五万免费,超过五万部分的交1.5%.
            • 也不是,有遗嘱被推翻的先例。 总之活着的时候就安排好,尽量不靠遗嘱来界定遗产归属最好。 遗嘱就是为了突发死亡时候有个交代,否则政府接管遗产然后再鉴定出继承分额,顺序。 扣除各种费用,也剩不下多少了。政府才是遗产的最大受益着。。咱仔细想想哈
          • 买房的时候律师会问的如果是两个及以上的人,夫妻又是婚房基本上都是joint tenancy
    • 以前听说common law超过一定年限,两年还是三年就等同于事实婚姻,不知道正确与否
      • 课堂上老师举的例子就是一个女士和丈夫分居,分居时签署了分居协议。然后和一个common law partner同居了三年。说是除非和前夫办了离婚手续,无遗嘱的情况下,女士死亡时前夫肯定是女士的estate 继承人。具体情况咨询律师,我只是贩卖一下我学到的。
    • common-law 1年以上,一方死了,另一方可以拿他CPP的一部分。
      • CPP本身不能进estate 吧?CPP death benifit可以进estate.